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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商标专用权 要加强商标“体检”
苏州明达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欢迎光临苏州商标|苏州商标注册|苏州专利|苏州专利申请|苏州专利代理公司   2016-08-25 09:07:28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文字大小:[][][]

保护商标专用权 要加强商标“体检”

2016/8/19 8:44:22    来源:东方卫报    编辑:薄荷糖

本报讯(记者 徐杨)里约奥运会上,中国游泳女选手傅园慧的“洪荒之力”火了。时隔一周,有媒体报道,著名保定音乐人庆雨花费4000多元,抢注了“洪荒之力”商标,涉及功能饮料、食品、体育用品、影视音乐作品等三大类商品或服务。
  近年来,流行词语层出不穷,其中有不少被“有心人”抢注为国家商标,因商标而引发的纠纷,近年来也是不断发生,特别是“非诚勿扰”更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吴世柱律师表示,这些纠纷看似仅是双方因商标产生的争议,但失败方付出的代价却无法估量,尤其是有形的巨额维权费用以及无形资产的品牌丧失,“因为商标纠纷打跨一个企业也绝非危言耸听。”吴世柱说。
  如何更好地保护商标?如何发现及制止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吴世柱建议,首先要明确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商标专用权包括了使用权、独占权、许可使用权、禁止权、设立抵押权、转让权、投资权、继承权等8种。”吴世柱说,如独占权表示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了解了权利范围,才能更好地保护注册商标,而一般保护注册商标的途径分行政途经和司法途经两种,吴世柱介绍,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
  同时,也可以通过司法途经解决,“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吴世柱说。此外,刑法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吴世柱提醒:“若他人侵犯商标权人的权利达到了刑法制裁的标准,则可以启动刑事程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结合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来看,商标权人尚未形成全面的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有些企业甚至为了省点注册费,关联商标也不去注册,这就为他人‘捡漏’留下了合法的空间,然而保护意识的欠缺,恰恰是对商标的专有性伤害。”吴世柱建议,有关企业特别是在市场上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一定要对市场进行调查,对自身的商标进行“体检”,“如是否存在被别人‘捡漏’的注册情形、是否有人假冒自身的商标等。”

  律师简介:
  吴世柱,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曾任职上市公司法务总监四年,现为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世柱律师知识结构多元,擅长对法律项目的风险分析与防范、制度设计与相关法律文书的条款安排有独到见解;执业12年以来,担任5家大型国企法律顾问,担任多家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办理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等法律诉讼百余件; 发表相关专业文章被新华网、人民法院报、最高检察院正义网、中国法学会等转载,许多理论观点被司法解释所采纳,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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