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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出台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办法
苏州明达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欢迎光临苏州商标|苏州商标注册|苏州专利|苏州专利申请|苏州专利代理公司   2016-07-29 15:16:36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文字大小:[][][]

顺德出台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办法

2016年07月28日 08:43 广佛都市网  评论(1人参与

  佛山日报讯记者朱朝贵报道:昨日,记者从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顺德企业获得国家驰名商标认定和“成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的都可获得发放扶持资金100万元。

  为鼓励企业培育创建自主品牌及推动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发展转型升级,顺德区出台《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资金扶持办法》(下称“办法”)并于近期执行。 根据办法,顺德区政府对符合办法规定的法人或组织按情况发放扶持资金,如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发放扶持资金100万元;获得著名商标认定的发放扶持资金10 万元; 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成功申报获批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发放扶持资金50万元。

  顺德区还将对成功注册集体商标的发放扶持资金30万元; 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发放扶持资金10万元。通过验收获批为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区的发放扶持资金50万元。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对“成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设定扶持金非常高,达100万元。

  办法指出,鼓励发展农业品牌经济,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注册涉农商标的,由顺德区财政按照商标局发布的官费(600元)标准对每件 涉农商标给予注册补贴; 办法还鼓励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积极注册商标,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区域整体商标注册率。对成功注册企业第一件商标的,由镇(街 道)财政按照商标局发布的官费(600 元)标准给予注册补贴;此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由佛山市财政给予注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执行。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申请人需以书面形式提出资金扶持申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年3月份受理上一年度的扶 持资金发放申请,在4 月底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提支付申请到区财税局,区财税局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区级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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