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明达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 | | | | | | |
栏目导航
     国际商标新闻  (6)
     国内商标新闻  (39)
     苏州商标新闻  (1621)
     年度热点关注  (5)
专利申请指南
商标申请指南
行业动态
商标被别人注册了怎么办?
苏州明达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欢迎光临苏州商标|苏州商标注册|苏州专利|苏州专利申请|苏州专利代理公司   2016-07-26 09:32:54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文字大小:[][][]

商标被别人注册了怎么办?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7-25 15:58

1、商标尚未被核准注册的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苏州商标"。
可对该抢注予以监控,商标注册中有一个异议期,可在这个阶段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要点: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2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
《苏州商标法》第41条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可启动商标评审程序,即向商评委申请撤销抢注商标。


向商标局提出商标争议的前提: 必须出示国外品牌推广时间早于该商标在国内被注册时间的证据。比如,在该商标被抢注之前使用的写有该品牌的发票,和订货单等,以及广告宣传册等。而且该国外品牌在国内以及国际上已经享有以一定的知名度。 
如果商标注册满三年,并且在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国内抢注苏州商标的撤销三年不使用。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若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则予以撤销。


3、如果以上两种途径都行不通,那么,只能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类似。如果必须在国内使用该商标就必须高价转让回来。所以,注册商标还是要尽早!

PS:有代理机构恶意在本法规中添加“苏州”字眼,改变原条文意义,混淆国家机关职能,为了苏州商标搜索,也算是蛮拼的,工商局知道你这么做广告么,会罚款的。。。
苏州明达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后台登陆
联系电话:0512-65096141 
苏ICP备07005816号 技术支持:亿韵商务 苏州网络公司
网站法律顾问:刁永律师